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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8/1/4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2015年3月27日







市人大常委会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潮主持会议并讲话。

驻丹全国人大代表、日林集团董事长王文良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李建潮就如何贯彻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提出两点意见。一是用“四个全面”统一思想,统领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四个全面”的拥护者、践行者和推动者,用“四个全面”指导、衡量和检查工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大调结构转方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及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大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领域中阻碍发展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改革的监督力度;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一府两院”认真落实法治丹东建设的各项任务,监督和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不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立法组织的筹建工作;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建设,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整改措施,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道德操守。二是落实会议精神要抢先抓早。按照今年的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全年要审议17个专题报告,进行40多项视察检查,办理200多件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抢先抓早,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各委办要以这次会议精神传达作为号角,从现在起围绕各自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细化方案,调研任务要尽早明确、落实到人。承担调研任务的常委要结合本职工作对调研任务、对象、路径作出安排,做好议政准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回育波、于梅、孙殿东,副市长牛向东,市法院和市检察院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