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旅游执法检查组来丹
发布时间:2018/1/5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旅游执法检查组来丹

2009年7月13日





省人大常委会旅游执法检查组来丹


    6月8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绍毅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辽宁省旅游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委书记会见检查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于怀乐、秘书长周聪,市领导孙殿东参加汇报会或陪同检查。

    在丹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部分县(市)区旅游工作汇报,并召开涉旅部门和旅游企业座谈会,察看了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游商品市场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情况。检查组对我市在贯彻执行省旅游条例、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宣传促销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一致认为我市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开发的旅游开发新路子。检查组希望我市处理好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持精品战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旅游领域,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建立旅游执法部门联动机制,避免“多头管理”;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有效制止恶性竞争。针对我市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将及时反馈给省政府,促进丹东旅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市领导表示,市政府将认真梳理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深对《辽宁省旅游条例》的理解并进一步加以贯彻落实,大力整合旅游资源,优化配置旅游要素,加快实现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