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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2021年度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24 14:25:28 来源:
 

2021年12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丹东市人大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考评办法(试行)》的规定,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凤城代表团第二代表小组等3个代表小组为“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2021年度先进代表小组”称号;授予刘洪涛等17名代表为“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2021年度优秀代表”称号。希望受表彰的代表小组和代表,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号召所有代表小组和代表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忠实履行代表职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丹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2021年度

先进代表小组名单

 

凤城代表团:第二代表小组

振安代表团:第一代表小组

振兴代表团:第二代表小组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2021年度优秀代表名单

(按姓名笔画排序)

东港代表团:刘洪涛 许吉红(女)郑家健

凤城代表团:纪家祥 陈景龙  唐伟(女)温红娟(女)

宽甸代表团:何晓伟 韩乐春

振安代表团:张启东 盖成全

振兴代表团:丛新(女)刘晓强 赵玮 姜世平

元宝代表团:刘官棠 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