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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8/20 14:24:16 来源:
 

第一部分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或决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或决定、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第二条 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决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

    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听取其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确认其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结果。

    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本市出缺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接受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

    第四条 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会议举行前,决定会议召开日期,提出会议议程草案,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完成会议其他准备事项。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前,还须提出方案审查委员会、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根据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决定临时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五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第六条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调整方案。

    审查和批准市本级财政年度决算。

第八条 决定授予市级荣誉称号。

    第九条 撤销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规章。

    第十条 决定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提请常务委员会许可或者决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十二条 对法律、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或决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或决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或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必要时可以做出决议、决定。

第十三条 受理人民群众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对上述国家机关工作中重大涉嫌违法案件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对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评议;组织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常务委员会任命的人员进行述职并对其述职情况进行评议。

第十五条 依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可以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做出相应决议。

第十六条 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根据主任会议提名,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

第十七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提出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第十八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接受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辞职;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和由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设工作机构6个:办公室、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依法设置9个人大专门委员会:人事选举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侨外事委员会、环境资源与城乡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44.3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7.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5.89%,比上年增加547.86万元,增长23.86%,主要是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人员职务职级工资调整款项及代表履职经费调整。

2.年初结转和结余116.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11%。主要是节约开支,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逐渐减少产生结余。比上年减少307.03万元,减少72%,主要是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合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3.88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一是职务职级并行后,工资有所调整;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2476.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06.1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9.0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6.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85万元,资本性支出4.3万元。

2.项目支出270.8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93%。主要包括代表经费、人代会经费、各委办专项经费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7.28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代表履职经费标准提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67.4万元。

主要是疫情爆发影响正常办公及工程项目未验收结算等原因形成的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3.4万元,降低3.52%,主要原因:响应中央号召,节约开支,合理安排财政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7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6.11万元,项目支出270.8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28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代表履职经费标准提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5%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76.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8.57万元,占85.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1万元,占10.07%;住房保障支出119.08万元,占4.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8.5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837.7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机关运行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83万元,主要是各委办等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常委会及各专委会工作调整,部分工作未开展。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38.02万元,主要是人代会、代表经费、代表培训经费、人大监督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代表履职工作经费标准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1.48万元,主要是行政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资。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83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

3.住房保障支出119.0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19.08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及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等,2020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0批次,206人,1.03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5.5%,主要是受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等原因;比年初预算减少2.77万元,下降72.89%,主要是因为突发疫情。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2万元,比上年增加13.74万元,增长67%,主要是在编制不变的情况下更换一台车;比年初预算减少9.3万元,下降21%,主要是因为突发疫情,公务车辆使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19.5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更换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6.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4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丹东市人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15万元,比上年减少15.7万元,降低3.4%,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发疫情,三公经费、大楼运转相关费用等都有所下降,比年初预算减少3.59万元,降低0.8%,主要是预算核定后疫情爆发,疫情防控常态化得情况下,费用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丹东市人大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个,因是2020年底开始此项目相关程序,所以2020年当年内尚未验收结算款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丹东市人大机关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应急用车1辆,老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7,其他用车主要是视察调研及督导检查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270.8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执行人意识不强,自评经验不足;二是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值存在设置不合理现象,很难实现自评。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熟练掌握方式方法;二是对评价值进行一步评估,设置成相对容易得出考核结论的指标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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