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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1/4 来源:
 

 丹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2008年6月4日

丹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7月3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实现较快增长,发展态势良好,尤其是第二产业增速明显,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会议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加强我市软环境建设,切实提高项目引进质量,加快丹东产业园区建设。要积极推动“项目年”活动深入开展,注重节能减排,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0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丹东市2006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理财,规范部门预算编制行为,完善预算调整、追加程序。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共财政支出为重点,强化财政监督。要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加快财源建设,努力扶持重点税源大户,壮大自身经济实力,实现财政状况的根本性好转。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丹东市200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丹东市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会议认为,全市财政收入同比增幅较大,地区财力实现同步增长,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得到均衡发展。会议要求,要不断健全和完善预算收支预测体系,合理界定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的范围和标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效益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促使预算资金真正从“重分配”向“重管理”转变。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丹东市城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丹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偿贷准备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丹东市城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丹东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偿贷准备金管理办法的议案>的审议报告》。会议认为,建立城市发展专项资金有助于我市融资平台建设,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丹东市城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丹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偿贷准备金管理办法的议案>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执行<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在现有基础上,积极探索预防工作新的思路、新的形式,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传力度和社会监督力度,增强检务公开的透明度,巩固和发展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果。

    会议审议通过了《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丹东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月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福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月,副主任王保治、郭广荣、米克勤、唐贵昌、高世军,秘书长周聪和委员共26人参加了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曲仁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乔展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兴、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