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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1/4 来源: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2013年12月17日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11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殿东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副主任回育波、于梅、沙建业、徐涛,秘书长张林和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孙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克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劳动合同法》颁布五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通过强化宣传、强化职工培训、强化劳动监察执法、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及备案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等措施,促进我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升,就业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会议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做好相关普法工作,健全工资增长监管机制,加强对劳动派遣的监督检查,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防机制”,强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完善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要在改革和发展中解决劳动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劳动合同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府两院”及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明确,程序规范,积极主动,督办有力,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79件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代表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基本满意的达100%,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会议要求,“一府两院”及各承办部门要创新思维,开拓思路,加大力度,在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推动办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代表满意,让全市人民满意。

会议审议通过了《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