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贾丽君辞去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26/7/28 18:12:52 | 来源: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贾丽君辞去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贾丽君请求辞去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贾丽君辞去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