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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1/12 22:31:16 来源:
 

(2024年1月12日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丹东市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筑牢政治忠诚,服务发展大局,捍卫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打造过硬队伍,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展现法院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