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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1/12 22:30:00 来源:
 

(2024年1月12日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于兵主任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力推动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地,在中共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定坚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了新进展,地方立法质量实现新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展现新作为,代表工作取得新成效,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为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行权,积极担当作为,持续推动人大工作更加完善、地方立法更有质量、监督工作更具实效、代表工作更富活力、自身建设更进一步,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