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7 17:08:43 | 来源: |
11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主持会议,副主任马延春、刘国栋、王琳、姜存彤,秘书长张羽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张德智,市法院院长吴威、市检察院检察长侯树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更新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对国有资产监督,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快国有经济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要深化国资监管体系改革,增强国有资产监管效能;要深入推进央地合作,促进央地融合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督,针对查出的问题分类施策,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审计整改,推动审计监督效能充分发挥;要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要加大债券项目实施力度,确保国家重大支持政策落实落地;要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法一条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排名近年来持续保持全省第一。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起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要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和专业化管理水平,保障饮用水安全;要实施综合治理,开展入江入河排污专项整治,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
会议审议了《丹东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了《丹东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侯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