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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1/13 11:26:27 来源:
 

(2022 年 1 月 8 日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查了侯树杰代理检察长所作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四年,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丹东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创新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四年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丹东市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