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2017年1月10日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12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潮,副主任回育波、于梅、沙建业、孙殿东、徐涛,秘书长马国宝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梅主持。

市政府副市长周左盾,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玉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开展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作出《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贯彻实施;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筑牢法治建设文化根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法治建设关键力量;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强化普法责任和监督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为全市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杨晓峰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表彰市人大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的决定。

会议讨论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讨论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草案。

会议讨论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特邀和列席人员。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李建潮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