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布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滕飞为丹东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 2025/11/27 19:53:31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滕飞为丹东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5年11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滕飞为丹东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